第十四章赶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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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西:一匹骏马,一张好弓,一把弯刀,一套鞍具,一顶新帐,九张羊皮,九袋盐巴,九坛马N酒,还有……一颗狼牙。” “狼牙?”柳望舒好奇。 “狼是草原上最坚韧的生灵。送狼牙,是希望新娘如母狼般护佑家庭,生养勇猛的子孙。”阿尔德顿了顿,“婚礼在月圆之夜举行,新人要共饮一碗掺了彼此血滴的马N酒,对长生天起誓:生同衾,Si同x。” 他说得简洁,柳望舒却听得入神。原来草原的婚俗这样质朴,又这样庄重——没有三书六礼,没有十里红妆,有的只是与生存息息相关的聘礼,和对天地最直接的誓言。 “那……若是可汗,或是王子娶亲呢?”她问。 “一样。”阿尔德道,“只不过聘礼更丰厚,婚礼更盛大。但核心的仪式不变——共饮血酒,对天起誓。”他看了她一眼,补充道,“这是阿史那部的传统。有些部落,b如西边的葛逻禄,还保留着抢婚的旧俗。” “抢婚?” “看中了哪家姑娘,直接抢回帐篷。三日内若姑娘愿意留下,便成婚;若不愿,男子需亲自送她回家,并奉上双倍赔礼。不过这些年,这样的旧俗越来越少了。” 说话间,阿尔斯兰忽然拽了拽柳望舒的衣袖:“公主!看那个!” 不远处的地摊上,摆着几个木制玩具——九连环、鲁班锁、华容道,还